【图书馆】图书借阅规则指导
2015-08-2609:47:54点击:494
1、 职工、学生凭借书证借阅。
2、 本书库藏书范围:各学科图书及一般性图书。
3、 借书处实行半开架借阅。使用借书证换取代书板进入书库选书,图书选好后,将代书板抽出带回,办理借书手续。
4、 读者只限借两册,每个借书证最多一次借书两册。
5、 借书期限为20天,遇双休日者一律在双休日前归还。逾期未还,每超期一天,罚款0.3元。
6、 爱护所借图书,请勿圈、划、撕页。凡损坏、遗失,按《文献遗失、损坏赔偿办法》处理。
7、 请保持库内安静,图书架位整齐、整洁,请勿吸烟。
借书处
2010-4-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