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图书馆】图书馆安全保卫制度
2015-08-2617:58:28点击:574
图书馆是学校的要害部门,为确保安全,万无一失,特制定如下各项制度:
1、 建立岗位责任制。馆长负责全馆的安全保卫,各岗位工作人员(包括值班员)负责本室、本部门的安全保卫。
2、 图书馆内计算机房、书库为重点防治部位,设专人负责,确保安全。
3、 节假日、寒暑假要安排专人值班。
4、 图书馆内要做到防火、防盗、防水,防治一切事故发生。
5、 图书馆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。一旦发生事故应采取应急措施。牢记防火器材的安放位置,并学会使用。
6、 图书馆为无烟公共场所,禁止在馆内吸烟。
7、 图书馆在闭馆期间,除值班人员外,任何人都不得在图书馆留宿。
8、 各岗、各室在关门时,检查门窗,杜绝安全隐患。
9、 严禁在图书馆内使用电炉,热的快等电器。严禁私拉电线,保证用电安全。
10、开馆时,遇有停电等意外情况发生时,工作人员应立即打开安全门(西门)。安全、迅速地将读者疏散出图书馆。
11、值班人员保持与校值班领导、校保卫处的联系。共同做好图书馆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图书馆
2002.9.27